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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内域名实名制清查工作的最新通知
2010-1-7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文件要求,自2010年1月“严格落实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积极配合CNNIC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内CN域名注册信息审核工作,对新注册域名和已注册域名做如下具体要求:

一、对新注册域名注册信息的审核工作

1、 新注册域名需提交信息证明材料。
  从2009年12月14日9时起,新注册域名时,注册用户可通过在线、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等形式提交包括加盖公章的域名注册申请表(复印件或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注册联系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信息证明材料。

2、 新注册域名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核。
  将对新注册域名与域名注册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检查;同时通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验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真实性,通过公安部公民身份比对数据库验证身份证的真实性,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验证联系方式的真实性,保证新注册域名信息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3、 新注册域名注册信息审核的检查。
  我司将对审核合格的信息证明材料提交至CNNIC,CNNIC将进行进一步的确认审核工作。

二、对已注册域名信息真实性的审核工作

1、 已注册域名用户需提交信息证明材料。
  2009年12月14日9时前注册域名的用户需在2010年1月31日前提交注册信息证明材料。域名持有者为法人组织的,应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且必须盖红章,营业执照不可以)、注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二代身份证需要同时提交证件的正反面内容,且必须将正反面复印或扫描在同一张纸上);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二代身份证需要同时提交证件的正反面内容,且必须将正反面复印或扫描在同一张纸上)。 请注意书面身份证明材料必须与域名注册信息一致。

2、 对已注册域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对已注册域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将对已注册域名及其注册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检查;同时通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验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真实性,通过公安部公民身份比对数据库验证身份证的真实性,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验证联系方式的真实性,保证已注册域名信息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3、 对域名信息过户的操作说明。
  如果您无法提供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证明文件,或当前所有人已经发生变更,则需要对域名进行过户处理,请根据我司域名过户流程尽快提交操作,提供国内域名过户申请表(请在文档下载中下载打印),以及原注册所有者证明文件(个人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或扫描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过户后域名新的注册所有者证明文件。过户成功后,再请提交上条规定中的书面证明资料,域名过户需要一定手续费。

  域名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是打击传播淫秽低俗信息、垃圾邮件或网络欺诈等违法不良应用行为的重要手段。同时,域名注册信息作为域名权益转移、变更的权利信息凭证,也是域名持有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前提和重要依据。我司将严格落实关于域名注册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审核工作,敬请用户支持配合,谢谢!

邮寄方式及要求:
  请将以上身份证明资料扫描件提交到邮箱support@dns110.com,邮件格式必须依以下要求,否则将不予处理:
  邮件主题(标题):必须注明“xxx域名信息审核资料”;
  邮件正文(内容):如果域名是个人所有,必须注明个人姓名以及对应身份证号,如果是企业所有,必须注明企业全称以及对应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和域名注册联系人姓名以及对应身份证号;
  邮件附件:附件命名请写域名名称,且附件图片格式只支持jpg格式,不接受RAR等压缩文件,图片大小必须小于200KB,如个人身份证(正反面一起)图片为dns110.cn_1.jpg,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图片为dns110.cn_2.jpg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域名频道客服部
                              200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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