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频道-专业提供域名注册,网站空间,集团邮局等服务
    [ ICP备案专题 ]  
 
首页 域名注册 虚拟主机 海外主机 VPS主机 网店主机 集团邮局 应用服务 网站建设 软件开发 客户中心 购物车购物车
代理专区
代理根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代理专区 > 成为代理条件
 
 
申请个人代理的条件
   
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
可以独立为您所发展的用户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
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
应当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具有比较丰富的互联网络技术经验与从业背景。
具有便利的上网通讯条件及必要的设备。
个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愿意交纳域名频道个人代理预付款1000元RMB以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
愿意接受域名频道对其的审核、监督和指导。
接受域名频道的"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
   
申请企业代理的条件
   
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单位。
可以独立为您所发展的用户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
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
应当拥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具有比较丰富的互联网络技术经验与从业背景。
具有便利的上网通讯条件及必要的设备。
企业需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在本地的行业内拥有一定的知名度。
在本地拥有完善的销售网络与渠道。
具有良好的客户服务能力与经验。
愿意交纳域名频道公司代理预付款1000元RMB以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
愿意接受域名频道对其的审核、监督和指导。
接受域名频道"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
对域名频道代理商的定级,不排除对某些特殊贡献的代理商执行软性考核的
  标准。如对域名频道的发展和市场推广做出特殊贡献或给予重要支持的代
  理商,经域名频道确认后,可酌情提供相应的优待和支持。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付款事宜 价格总览 代理专区 网站地图 虚拟主机 上海域名注册 常见问题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0-2013  域名频道(www.DNS110.com)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369弄18号 邮编:201620
客服电话: 021-67899136 传真: 转分机805
在线QQ咨询:219854 QQ交流  714658643 QQ交流  MSN:chenlh@dns110.com   Email:support@dns110.com